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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好優待就多

2016-07-30 07:25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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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出口退稅差別化管理
企業信用好優待就多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修訂發佈《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簡稱“新辦法”),自9月1日起,將出口退(免)稅企業分為四類,有針對性地實施差別化管理和服務措施,提高管理效率、加快退稅進度,對符合條件的一類出口企業,將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免)稅手續。將二類、三類企業申報退稅的審核辦理時限,由原辦法的20個工作日分別縮短至10個工作日、15個工作日。總體上,出口退稅整體進度進一步加快。

新辦法規定,對於一類出口企業,稅務機關提供綠色辦稅通道(特約服務區),優先辦理出口退稅,並建立重點聯絡制度,及時解決企業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發揮出口退稅對外貿的促進作用。對一類出口企業中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納稅人,按照《關於對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實施聯合激勵措施的合作備忘錄》的規定,實施聯合激勵措施。對納稅信用級別低的四類出口企業申報的出口退(免)稅,需按規定完成審核,並排除所有審核疑點後,自受理企業申報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免)稅手續。

新辦法還規定,出口企業管理類別評定工作每年進行一次,應于企業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結果確定後一個月內完成。負責評定出口企業管理類別的國稅機關,應在評定工作完成後的15個工作日內將評定結果告知出口企業,並主動公開一類、四類的出口企業名單。(記者 吳秋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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