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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督察新機制 讓環保壓力有效傳導

2016-08-02 07:12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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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華東督查中心工作人員最近既忙碌又興奮。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第一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7月12日起分赴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等地區進行環境保護督察。雖然在環保督察領域工作多年,但能親歷以中央名義進行的督察,他們仍然很激動。

兩個月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向督察第一站河北省反饋情況,其中“河北省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工作力度,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較大差距”“原省委主要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不是真重視,沒有真抓”等嚴厲措辭,讓很多人張大了嘴巴。

中央環保督察,背後是機制重大變革

環保監查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常態,但為何這一次“督察”讓河北壓力倍增,被深深觸痛?

“中央環保督察層級高,督察的對象主要是各省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並且要下沉到部分地市級黨委和政府。”環保部副部長翟青這樣表示。不僅是督察過程本身與以往不同,更重要的是督察結束後,重大問題要向中央報告,督察結果將作為對領導幹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

傳統的環保監查,即使是跨區域的,對象只是企業,雖然能夠查到污染問題,但把大量的精力花在點源監管,解決的是局部問題,而且難保其不死灰復燃。以河北為例,雖然兩年來查處環境違法企業10576家、抓獲犯罪嫌疑人1846人,但環境問題依然點多面廣,令環境監管頭痛不已。

“一個問題,舉報多次,雖然是不同層級處理,但最終都會轉回地方,而地方土政策、領導的武斷決策、人情關係都會直接影響到問題的解決,所以一個問題,過了幾年,還是問題。”一位老環保這樣説。

改善環境質量、建設生態文明,原有的以查企業為主的環境監管模式已經難以完全滿足當前的工作需求,環境監管模式的改革創新勢在必行。

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全面落實黨委、政府環境保護“黨政同責” “一崗雙責”的主體責任。要把環境問題突出、重大環境事件頻發、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的地方作為先期督察對象,重點督察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的情況。這次會議為環保督察制度奠定了制度依據,設計了基本框架。

中央環保督察,從環保部門牽頭到中央主導,從以查企業為主轉變為“查督並舉,以督政為主”,這是我國環境監管模式的重大變革。

責任清單制度,讓環保壓力變為工作動力

壓不下去的過剩産能、降不下來的污染指數、解決不了的環境投訴,這些問題在河北原本司空見慣。表面是困難、阻力確實太多,背後是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沒有真重視環保,沒有把環保的壓力當成自己工作的動力。

環保部環保督察辦公室主任劉長根告訴記者,督察進駐期間,督察組共接到石家莊藁城區群眾舉報案件77件,問題數量在全省各縣(市、區)中排名第一。但是在當地上報的查處報告中,僅有7件屬實,佔比不到10%。督察組要求河北省對這77件舉報案件再次逐一調查核實,通過督導發現,群眾舉報的77件環境問題基本屬實。

“兩次調查結果相去甚遠,調查過程某些環節弄虛作假不言而喻。由此可見,督察損害了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這樣評價。即使有阻力,但指名道姓地把一位市長“違規干涉項目審批,亂作為,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作為典型案例,中央督察一抓到底的決心一目了然。

7月6日,100頁的河北環保督察反饋整改方案呈現公眾面前。目標、措施、分工,逐條文字,既是一份責任,也是一種壓力。

“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歸納整理出47個問題,實施清單制,逐項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研究確定了283項整改措施,拉條挂賬、督辦落實、辦結銷號。”整改方案説得具體詳實。

“多年解決不了的污染問題,督察組來了,污染企業立即被關停了”“上半年河北環境質量改善力度空前”,百姓們的反饋樸素而真實,也説明中央督察真正戳到了地方的痛點——環保不只是環保部門的事,黨政領導幹部都有自己的環保責任,落實不到位,就有人問責。

“以前幹環保是兩頭急,中層梗阻,督察之後,大家都意識到自己的責任,幹工作多想環保的風氣正在形成。”河北省一位機關幹部這樣説。(記者 孫秀艷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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