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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管理接地氣 科研人員有活力

2016-08-02 07:21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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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新規直擊實際問題——
預算管理接地氣 科研人員有活力

科研活動有自身規律,科研資金支出也是如此,相關的預算管理也要按此規律行事。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新規直擊目前存在的實際問題,更接地氣,有助於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更有助於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

科研項目資金管理過細過死、重物輕人、報銷繁瑣“把科研人員逼成會計”、科研會議人數、規模比照行政類會議限制較多……科研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有的屬於政策明確但需進一步落實,有的還涉及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收入分配製度等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

為有針對性地解決這些問題,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

加大激勵力度

“科研活動不同於行政機關活動,科研活動有自身規律,科研支出同樣如此,相關的預算管理也須按此規律進行。”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分析説,《意見》中的資金管理較為符合科研活動的實際情況,有助於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

記者了解到,由於預算撥款制度存在不同,我國在核定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時,沒有像美國等國家那樣高。比如,中央財政專門安排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的基本運轉經費,還設立了改善教學科研條件的專項資金等,很大程度上可以彌補科研活動的成本耗費。

為完善間接成本補償機制,《意見》提高了間接費用比重,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的一定比例:500萬元以下的部分為20%,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13%。同時,取消績效支出比例限制,加大對科研人員激勵力度,項目承擔單位可在核定的間接費用比例範圍內科學合理地安排績效支出,並與科研人員在項目工作中的實際貢獻挂鉤。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認為,《意見》在完善會議差旅管理方面的改進舉措也值得點讚。他説,科研活動具有自身的規律和特點,比如舉辦科研會議,是為了更好推廣科研成果、探討科研方法,不適合參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會議費管理辦法,限制人數、會議次數,等等。

針對上述情況《意見》規定,一是在差旅費方面,合理確定教學科研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等級和住宿費標準;對於難以取得住宿費發票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在確保真實性的前提下,據實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並按規定標準發放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解決無法取得發票但需要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等問題。二是會議費方面,業務性會議,如學術會議、研討會、評審會、座談會、答辯會等的次數、天數、人數以及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等,由單位自主確定。因工作需要,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和有關人員參加會議,對確需負擔的城市間交通費、國際旅費,可在會議費等費用中列支。

改進資金管理

“此次改革還有一大亮點,就是加大簡政放權改進資金管理,讓‘打醬油的錢可以買醋’。”白景明説,最明顯的就是簡化預算編制科目,下放調劑權限。在項目總預算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中的多數科目預算,都可以由項目承擔單位自主調劑。

“這次簡化預算編制科目,將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3項合併,有利於科研人員統籌使用經費。”楊志勇説,合併後的總費用如果不超過直接費用的10%,就不用提供預算測算依據。

另外,《意見》還打破勞務費比例限制的“玻璃門”。據了解,目前在制度層面勞務費沒有比例限制,但科研人員反映在項目實際申報過程中,勞務費仍存在隱性比例限制。對此,《意見》進一步提出了完善勞務費管理的措施:一是重申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二是在制度層面進一步細化規定。比如,《意見》明確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都可以開支勞務費。

“這既有效解決科研人員反映的評審中預設比例的問題,又突出科研項目資金對人的重視和支持。”白景明説,《意見》還要求項目主管部門儘快出臺實施細則,為預算編制、評審、財務驗收等提供操作規範,讓科研人員在編制預算時心中有數,也防止評審、驗收環節設定勞務費比例,確保政策在執行中“不走樣”“不變形”。

另外,還改進結轉結余資金留用處理方式。科研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以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當年的錢花不完不用收回。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後,結余資金按規定留歸單位使用,在2年內可以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2年後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

釋放科研活力

“《意見》著力解決科研當中的一些實際問題,比如針對‘把科研人員逼成會計’的問題,設立科研財務助理。”白景明説,《意見》要求建立健全科研財務助理制度,為科研人員在項目預算編制和調劑、經費支出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把科研人員從繁瑣的事務中解放出來。

各個擊破實際問題的做法,是此次新政策的特點,但專家普遍認為,有效發揮政策的作用,還需促進政策更好落地。

“在中央下放資金管理權限的同時,科研單位也要管好錢。不僅要推動政策落地,還要提高自身資金管理使用水平。”白景明説,《意見》對此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即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要在9月1日前,出臺差旅費、會議費內部管理辦法,其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統籌。

此外,項目承擔單位還要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相關制度規定的制(修)訂工作,重點包括:一是制(修)訂科研項目資金內部管理辦法。比如,對科研項目預算調劑、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科研項目勞務費使用和發放等作出細化規定;二是制定完善內部報銷管理規定,解決野外考察、心理測試等科研活動中無法取得發票或財政性票據,以及邀請外國專家來華參加學術交流發生費用等的報銷問題。

有專家認為,在簡政放權、加大激勵力度的政策出臺後,如何進一步提高科研工作的績效,切實讓新政禮包轉化為科研實效,這是下一步相關部門、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共同努力的目標。(記者 崔文苑)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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