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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行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改革試點

2016-08-03 07:31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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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駕駛員都曾有這樣的經歷,好不容易攢了個假期拖家帶口到郊外遊玩,結果與相遇車輛發生輕微擦碰交通事故,緊接著報警、報保險、事故認定,等待時間非常漫長,心裏覺得“堵得慌”。

然而現在,在雲南保山施甸農村,駕駛員雙方購買交強險遭遇車損為2000元以下或雙方購買商業險車損為5000元以下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只要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僅需要一部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對事故現場拍照,就能在10分鐘內先行撤出事故現場,同時可據此得到公安交管部門開具的事故認定書,實現快速處理。隨後,駕駛員將相關資料上傳到雲南交通事故自助處理微信平臺,在雲南省內任意一個交警中隊打印事故發生地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所有保險公司據此認定,就能實現快速理賠。

2015年底,作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一項重點內容,公安部、保監會聯合下發通知,部署在10省份和3個地級市開展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改革試點,防範由於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撤除不及時引發交通擁堵和二次事故,同時保障當事人公正快速地化解損害賠償糾紛。

“施甸縣80%是山區半山區,交警處置一起最遠鄉鎮山區1個輕微擦碰事故,不含處置時間僅來回就需要4個小時。”雲南省保山市施甸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施孟中隊中隊長字增華説,“現在對於輕微事故,只要駕駛員有拍照手機,懂得使用快處快賠的自助終端,交警可以不用趕赴現場,保險公司也省去了勘查現場的成本,同時給廣大群眾帶來了便捷。”

7月28日,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開的全國公路和農村地區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改革工作現場會在保山召開。據介紹,試點省市通過互聯網在線平臺共快速處理輕微交通事故31萬起、通過理賠中心處理事故140.7萬起,輕微事故可在5至10分鐘內撤除現場,快處快賠網點30分鐘內可完成事故理賠,當事人在事故現場滯留時間減少70%,減少當事群眾處理事故出行人均3次以上,平均保險理賠週期減少3天以上,保險理賠時長縮短50%。

此外,能否快賠是該項改革試點的關鍵,這離不開交警和駕駛人員的快速處置,還需要看保險公司對快速處置的認可情況。保險公司保險理賠負責人特別提醒,快處快賠雖然不用報警,但必須向保險公司報案。通常情況下,超過48小時不報案會被保險公司拒賠。事故當事人將車輛撤離現場後,應及時告知保險公司,如果同意當事人自行拍照,則可進行“快處”,並依照相關規定辦理下一步手續。(記者 張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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