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湖南:五類家庭為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

2016-08-03 10:40 來源: 湖南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五類家庭為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
省政府辦公廳下發認定工作方案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認定工作方案》,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有了完善的認定標準。

《方案》明確,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認定工作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建立聯合認定機制。《方案》同時明確民政、財政、扶貧開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殘聯、人民銀行等部門分工及職責。為了規範程序,認定將按步驟進行入戶調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民主評議、初評結果公示、鄉鎮審核和縣級審批。

根據《方案》,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為:以戶為單位,貧困家庭中主要勞動力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無法依靠産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納入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認定範圍:

1、無勞動力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家庭。家庭成員主要是老年人(60周歲以上)或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且無經濟收入來源的;或其贍養、撫(扶,下同)養義務人均因病、因殘喪失勞動能力,或家庭主要勞動力因服刑、強制戒毒、失蹤等原因,無法履行贍養、撫養義務的家庭。

2、因殘重度貧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勞動力是一、二級殘疾人,或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或一戶多殘,或老殘同戶且無其他經濟來源的特殊困難家庭。

3、因病重度貧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勞動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經濟來源,年累計自負醫療費用超過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且需繼續治療的家庭。

4、因災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貧困的家庭。因災害、突發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重殘等致貧且無其他經濟來源的家庭。

5、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無法依靠産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重度貧困家庭。(記者 周帙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