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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鼓勵事業單位技術人員離崗創業 可在3年內保留原單位關係

2016-08-04 13: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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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8月4日電(記者段續、吳昊)吉林省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放活事業單位人才交流的意見(試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相關人員經原單位同意、主管部門批准並備案後,可在3年內保留其人事關係、編制、職務級別。

根據這一規定,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期間,工作年限連續計算,並與原單位其他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陞和社會保險等權利;年度考核由原單位根據實地考核、所在企業出具的意見等進行綜合評價,除違法、違紀等情形外,一般可定為合格等次。

此外,由單位選派到企業在職創業或兼職從業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其原單位崗位、職務級別、工資福利可保留不變,在企業工作業績可作為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依據,有條件的單位可給予適當生活補助。

意見還規定,事業單位如需引進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各省高級專家、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等高層次人才,可隨時自主發佈招聘公告,按程序自主開展招聘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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