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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強化長江港口岸線管理 嚴禁未批先建 杜絕佔而不建

2016-08-04 15:21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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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港口岸線管理的意見》(簡稱《意見》),明確嚴禁未批先建、杜絕佔而不建等一系列舉措,進一步促進長江港口持續健康有序發展。

《意見》提出,長江港口岸線要嚴格合規性和合理性審查。使用港口岸線必須符合經批准的港口總體規劃,嚴格控制碼頭能力過度超前的岸線審批,嚴格審查港口岸線利用方案,杜絕多佔少用港口岸線。

交通運輸部將加強長江港口岸線使用監管。《意見》明確,沿江各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轄區內長江幹線港口總體規劃執行情況和港口岸線使用情況的監督巡查和定期評估。嚴禁未批先建,杜絕佔而不建。需使用岸線的港口設施建設項目,在未取得港口岸線使用許可前,不予辦理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和竣工驗收手續,不得開工建設,不得投入運行(試運行)。

長江航務管理局將加大綜合執法力度,與沿江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聯動,加強未批先建治理工作。取得港口岸線使用許可的建設項目,超過兩年未開工建設,也未按規定及時辦理岸線延期使用手續的,批准文件失效,已領取港口岸線使用證的應予登出,批准文件失效後需要使用該段港口岸線,必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項目開工後應在合理工期內建成,建成後應及時投入使用。對於長期佔而不建、建而不用的港口岸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清理整頓。

《意見》鼓勵碼頭公用化和資源整合,積極推進規模化公用港區建設,鼓勵沿江企業集中使用公用碼頭,鼓勵同類項目共建共用碼頭泊位,鼓勵企業自用碼頭社會化經營管理。長江港口岸線將加強資源保護,加強岸線後方陸域保護,港口總體規劃經批准後,不得擅自改變港界範圍內土地規劃用途,加強與其他岸線利用的銜接協調,創新岸線使用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岸線利用的準入標準、考核獎懲機制,引導市場主體合理預期,提高港口岸線資源使用效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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