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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再取消和調整行政職權事項178項

2016-08-09 07:17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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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記者從省政府了解到,經研究論證,省政府決定,再取消和調整行政職權事項178項,其中:取消68項,下放64項,調整管理方式46項,調整管理方式中包含轉為內部事項28項、轉為服務事項6項、其他調整方式12項。

此次取消和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內容較多,涉及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等多個部門,涵蓋教育、醫療、稅務、環保等多個領域。比如,取消煤炭建設單項工程質量認證,取消企業印製發票審批、耕地佔用稅減免審核,取消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初審、高校重點實驗室初審、“2011協同創新中心”初審,取消環境監理機構準入和考核、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考核;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自學考試考籍轉移管理、選拔推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等轉為服務事項;扣押財物處理、沒收保證金事項決定等實行屬地化管理,明確由市、縣公安機關行使等。

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取消和調整方便了群眾辦事創業。比如,取消省級棚改回遷居民創業資金借款評估審批,職工異地生育核準,工傷職工轉診住院、舊傷復發治療核準,駐沈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家庭病床、轉診轉院備案,駐沈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急診急救費用、異地安置人員費用審核報銷等事項;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涉外婚姻登記、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等事項下放為市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遼寧省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審批轉為服務事項。

省政府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做好取消和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對於取消的行政審批等事項,要採取有效措施,落實監管責任;對於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要認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時制定和公開流程圖,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合理確定下放事項的承接過渡期,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培訓和技術支持,確保承接落實到位。(記者 關艷玲)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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