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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地方“廳官”被檢察機關查辦

2016-08-10 21:0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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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10日電  記者10日從最高檢獲悉,5名地方廳級幹部因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查辦。

日前,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澤君(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日前,廣東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巡視員彭澤英(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日前,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原總裁劉子靜(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日前,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伍傑忠(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2016年8月10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東華大學原副校長、上海東華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江建明(副廳級)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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