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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投融資改革釋放市場能量

2016-08-14 07:1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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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簡化審批流程 破解民間投資瓶頸
新一輪投融資改革釋放市場能量

困擾民間投資多年的“門難進、臉難看”和“投資無門”等問題,正在逐步得到緩解。7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對投資項目審批探索建立並逐步推行“首問負責制”,這意味著投資項目申請一旦受理,受理方須全面負起責任。

“不是説受理了就完事了,人家有疑問和問題你要負責解答、提供服務。”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勇看來,首問負責制的關鍵就在於加強政府服務,讓項目和企業少跑腿,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除首問負責制外,《意見》還在探索不再審批管理模式、創新多評合一仲介服務、金融機構依法持有企業股權試點、建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被認為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投融資領域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頂層設計和行動綱領,將不斷激發起社會投資的動力與活力。

今年以來,我國民間投資、製造業投資呈持續下降態勢,市場內生投資增長動力疲弱,投資下行壓力不容忽視。在這一背景下,《意見》出臺可謂正當其時,對於新常態下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穩定經濟增長具有重要意義。據悉,這也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首個以中共中央文件名義發佈的投融資體制改革文件。

當前,我國經濟正處於結構調整、産業升級以及發展模式轉變的關鍵期,對於投融資體制加快改革的要求迫在眉睫。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意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有利於疏通投融資之間的各個環節和渠道,有效激發投資者以及市場各方的積極性,促進投融資健康發展。

讓政府、市場各安其位,是本輪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重點之一。《意見》提出的“三個清單”,即企業投資項目管理的負面清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清晰地界定了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所在。從長遠來看有助於優化我國的投資環境,緩解民間投資的“擠出效應”,是釋放投資活力的治本之策。

“相比此前的投資改革舉措,本輪投融資改革的放權力度前所未有!”長期從事投融資體制研究的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所研究員劉立峰認為,《意見》堅持企業投資核準範圍最小化,原則上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投資行為,比如在一定領域、區域內先行試點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探索創新以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管理模式等,將給我國投融資體制帶來巨大變化。

據悉,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對《企業投資核準目錄》進行第三次修訂,修訂後的投資核準目錄有望減少到10項以內。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兼投資司司長許昆林表示,保留的核準項目主要是涉及跨境、跨省區市,諸如大江大河、核電等基礎設施項目,“去年共核準了50個項目,今年這一數字可能還要減半再減半”。

無論是改革的“三個清單”,還是“投資核準範圍最小化”“不再審批”管理新模式,其本質在於對社會投資流程的進一步規範與簡化,通過政府服務效率的提升和投資審批成本的降低,把更多的決策權交給市場、下放到地方,充分激發各方面擴大合理有效投資的活力與動力。

一方面,用改革清除影響投融資體制發展的“路障”,讓投融資的汩汩清泉順暢地流起來;另一方面,借助創新的力量,不斷為投融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入內生動力,最大限度地發揮投資在經濟穩增長中的關鍵作用。

創新建立的“多評合一”仲介服務新模式,讓北京迅捷投資公司副總經理高海濤頗為期待:“我們投資的新項目在外地,人生地不熟,環評、消防等機構一個一個跑下來少説也得幾個月。有了‘多評合一’,為我們項目落地投産贏得了寶貴的時間。”

新一輪投融資改革還從創新融資體制、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入手,直指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意見》不僅提出了發展企業債和公司債、試點金融機構持有企業股權、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等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還專門就穩步放寬境外融資、加強多層次投融資合作等構建開放型投融資體制的內容作出部署。

只有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才能不斷釋放經濟的潛力和活力。體制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對此,我們既要有綿綿用力、久久為功的韌勁,也要有立説立行、立竿見影的狠勁,不畏歷“險灘”,勇啃“硬骨頭”,打贏這場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攻堅戰。(顧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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