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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推進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專業目錄改革

2016-08-17 12:06 來源: 文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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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召開的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加大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改革力度,文化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推進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專業目錄改革的通知》。

《通知》提出,將現有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專業目錄明確為推薦目錄,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參考執行;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提出開考專業,並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備案;自2017年1月1日起,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專業目錄將以國家(或行業)推薦標準形式向社會公佈,並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動態管理。《通知》還強調,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備案制度、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根據《通知》精神,改革後的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有兩點變化:第一,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新增開考專業申請由審批事項改為備案事項,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應將開考專業及時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備案。第二,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專業目錄由強制目錄改為推薦目錄,體現政府引導下激發藝術考級機構活力的思路。

據了解,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專業目錄改革將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在保障藝術考級活動有序開展的前提下為考級機構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此項改革還將進一步推動藝術考級社會化,藝術考級機構根據社會需求調整開考專業,提高主動服務社會、服務考生的能力。文化行政部門將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完善配套政策與措施,推動藝術考級品牌的形成,消除壁壘,防止壟斷,避免放而不管的現象發生。

隨著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發展變化,藝術考級改革也在不斷深化。2010年7月4日,國務院審改辦決定將文化部設置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審批權下放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2014年12月29日,文化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文放開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收費標準。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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