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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嚴格禁止擅自填海、填湖、填濕地“造耕地”

2016-08-17 17: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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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17日電(記者 王立彬)在嚴格堅持耕地佔一補一、佔優補優、佔水田補水田同時,我國將嚴格禁止擅自填海、填湖、填濕地“造耕地”。

記者17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國土資源部近日下發《關於補足耕地數量與提升耕地質量相結合落實佔補平衡的指導意見》,強調規範地方行為,補足耕地數量與提升耕地質量相結合,實現耕地佔補平衡。在補足耕地數量的前提下,通過土地綜合整治,提升現有耕地質量,有條件地實施旱地改造水田項目,實現佔優補優、佔水田補水田。但必須因地制宜,從自然條件和生態建設要求出發,科學合理地做好規劃,嚴禁違反規劃擅自毀林開荒造地,擅自填海、填湖、填濕地墾造耕地,破壞生態環境。

據了解,近年來,在耕地佔補平衡政策壓力下,一些地方存在擅自填海、填湖、填濕地等行為,儘管短期補充了耕地,但破壞了灘塗海岸、湖泊濕地環境,不僅耕地質量難持久、易退化,而且長久損害自然生態,造成無法修復的環境損失。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副司長劉明松強調,在建設用地報批上,單獨選址建設項目佔用耕地,受資源條件限制,難以做到佔優補優、佔水田補水田的,可通過補改結合的方式,在補充耕地數量的基礎上,結合現有耕地提質改造,落實耕地佔優補優、佔水田補水田。但各類城市建設佔用耕地,不能採取補改結合方式落實耕地佔補平衡,而應直接開墾優質耕地和水田,以倒逼城市挖潛利用存量土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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