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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納稅人“一路暢通”

2016-08-18 08:35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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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審批改革
讓納稅人“一路暢通”

國家稅務總局17日公佈了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新進展,目前共計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已全部向社會公佈,並實施稅務行政審批目錄化管理,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把該放的放到位。截至目前,除7項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保留外,8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已全部清理完畢。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深化,“放”“管”“服”三管齊下,給企業“鬆綁”,為市場“騰位”,持續釋放改革紅利。

放管結合 簡政放權見力度

“過去大半個月才能退出來的稅,現在不到一週就到賬了!”山東省青島市綺麗集團副總裁孫女士為青島市國稅局出口退稅大提速點讚。“按去年的退稅額測算,提速後一年能給我們節約120多萬元的運行成本。”

稅務部門作為垂直管理的行政執法部門,以前存在審批事項多、環節多等問題,一定程度上給納稅人帶來了負擔。為此,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簡政放權一系列措施,列出“責任清單”,推行首問責任制,確保納稅人辦稅審批無障礙。2016年年初,稅務總局在全國推行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範1.1版,將管理難度小、便於徵退稅銜接的生産企業退稅全部下放到所在縣(區)國稅局審批,停止執行市、縣局兩級審批,對納稅信用好的企業直接實行先退後審,有效降低了退稅審批“門檻”。

與此同時,隨著我國“走出去”戰略特別是“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個人到境外開展投資、經營等活動,申請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享受稅收協定優惠的數量顯著增加。2016年6月28日,稅務總局明確,將稅收居民證明的開具權限由市級稅務機關改為縣級稅務機關,下放了確認級次,並精簡了報送資料,如取消了原需提交的完稅證明等,幫助“走出去”企業和個人更好地享受稅收協定優惠待遇。

要放權,更要接得住放下的權力。稅務總局在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同時,放權不放責,實現取消審批與事中事後監管的無縫銜接,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以稅收風險管理為導向,運用大數據,推動社會共管共治。

服務創新 打通“最後一公里”

“現在,只要符合優惠條件,在季度申報時就可以預先享受優惠,等年度匯算清繳時再到稅務局備案,非常方便。”泰普生物科學(中國)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李勁説,“去年我們享受到350萬元的稅收優惠,第一時間便兌現,讓我們有更多資金投入新産品的研發。”

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的成效,最終要體現在辦稅效率的提升上。日前,稅務總局提出,各級稅務機關全面實行“一個窗口”辦理,實行辦理時限承諾制,讓稅務審批優化服務、提速增效走向“快車道”。

針對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託代徵稅款(簡稱“三代”)手續費支付工作中存在流程煩瑣、審核任務重、納稅人主動申請率低等問題,廣州市地稅部門將原先7個審批環節簡化為1個提交環節,並依託電子辦稅服務廳進行主動推送。納稅人只需核對確認,不需自行提出申請,也不用提交任何紙質資料,“三代”手續費的生成、審核、確認和支付環節全部在電子辦稅服務廳完成。

在上海自貿區,稅務部門建立了免審批的稅收優惠政策自享清單制度,對列入清單的減免稅優惠政策,納稅人只要符合條件,即可在自主申報後直接享受,進一步加大了科技創新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力度,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後一公里”。

2016年7月,稅務總局印發加強行政審批管理落實審批時限“零超時”的通知,要求實行辦理時限承諾制,對於程序簡便、可現場辦結的事項,要即時辦結;對於需要實地調查、上報審批或其他不能當場辦結的事項,應在受理單中明確註明不長于法律、法規規定的辦結時限。配套“零超時”要求,各級稅務部門廣泛建立特殊優惠審批“綠色通道”,進一步縮短審批時限,讓納稅人享受到辦稅的“快捷”。(記者 楊亮)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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