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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臺23條具體措施支持縣域經濟加快發展

2016-08-20 09:08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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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省委十二屆十二次全會和全省縣域經濟座談會精神,統籌推進區域均衡協調發展,確保我省與全國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會。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意見》,從七個方面提出23條具體措施,支持我省縣域經濟加快發展。

《意見》提出,大力培育重點縣域特色産業。設立2億元重點縣産業發展基金,每年滾動扶持重點縣400家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縣域特色産業集群發展,加速壯大非公經濟規模。“十三五”期間,省財政統籌各類資金每年安排5億元資金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加大投資支持力度,以重點項目建設引領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産業結構優化提升。健全縣域金融組織體系,力爭3年內完成省內剩餘23家農信社改制,5年內村鎮銀行全省縣域覆蓋率達到40%,擴大縣域金融服務覆蓋面。扶持縣域優質企業利用銀行間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新三板”等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全面推進“雙基聯動”合作貸款,穩步推進“兩權”抵押貸款,著力解決農牧業貸款難、貸款貴問題。穩步推進農牧業保險“提標擴面”,試點開展農牧區小額信貸保證保險、貸款抵押物財産保險、信用保險、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優化土地管理和用地審批,保障縣域經濟發展。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提升縣級政府管理服務能力。實施就業優先和人才強縣戰略,激發創新創業活力。

《意見》強調,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各級黨委、政府要發揮好主體作用。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進一步細化支持政策,明確具體措施,並跟進加強督導檢查,努力形成推動工作的合力,確保政策落地到位。(記者 花木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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