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去産能要發揮政府與市場的合力作用

2016-08-22 07:36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化解過剩産能在落實中遭遇許多現實障礙,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傳統發展方式過度依賴,産業結構轉型升級難尋過硬的突破口。將去産能與常態化執法、強制性標準挂鉤,一個顯而易見的好處,就是讓政府和市場各司其職、各盡其力

近日,工信部提出要“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加嚴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推動落後産能退出,同時“更加注重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標準協同推進”。這是通過法治化、市場化手段倒逼過剩産能退出的重要舉措,蘊含著政府作用與市場行為的合力。

化解過剩産能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中央三令五申,但在落實中卻遭遇許多現實障礙。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傳統發展方式過度依賴,産業結構轉型升級難尋過硬的突破口。對此,一些地方政府都找不到精準有效的突破口。有的是做得太少,去産能的“減法”近在眼前,新動力的“加法”頂不上去,化解過剩産能缺乏積極性,於是止步觀望;有的是管得太多,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預微觀經濟,打亂了市場運行的節奏,即便一些短期辦法見了效,也缺乏長效機制。有些地方站不準位置,市場指揮棒就會失靈,兩者都力不從心,結果只能是舊的拖累去不掉,新的動力起不來。

面對産業發展新舊交替的關鍵點,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發揮二者合力,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策。將去産能與常態化執法、強制性標準挂鉤,一個顯而易見的好處,就是讓政府和市場各司其職、各盡其力。一方面,充分利用法律法規的約束和綜合標準的門檻,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依法依規推動過剩産能退出,正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有益途徑,有力且有度;另一方面,政府確定的“規則”會引發市場的連鎖反應,市場將據此優化供給結構,促進優勝劣汰,倒逼企業自動自覺砍掉産能包袱,培育新的發展動能。

站在更高層面上看,提高節能環保等綜合標準門檻,並非只是“去産能”,同時也是“補短板”。強調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標準協同推進,在去産能的過程中,必然會帶來更多綠色發展的新機遇,激勵企業加大對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的創新性投入。在一“去”一“補”之間,發揮好政府與市場的合力作用,必將會找到越來越多的産業結構轉型升級新支點。(欒笑語)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