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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列出8項負面清單規範校園網貸行為

2016-08-22 12:23 來源: 重慶市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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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金融辦、市教委、重慶銀監局聯合發文,為金融機構、高校列出8項負面清單,規範校園網貸行為。一是不得僅憑學生身份證、學生證等低門檻方式發放貸款。二是未取得家長、監護人等第二還款來源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學生發放貸款。三是不得發放用於學生生活學習必需品以外的貸款或直接向學生提供現金。四是不得以手續費、滯納金等各種名義變相發放高利貸。五是不得在校園內開展網貸營銷宣傳活動。六是不得在線上開展虛假片面營銷宣傳活動,誤導學生借款行為。七是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暴力催收。八是不得有泄漏、惡意曝光或非法使用學生個人信息的行為。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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