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重慶市實行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2016-08-24 08:29 來源: 重慶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我市實行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農業用水總量“封頂”,節約用水可獲政府獎勵

●從今年起至2018年,將在大足、榮昌、梁平3個區縣先行試點

農業是我國第一用水大戶,推動農業用水方式轉變,也是節水潛力所在。近日,我市印發《關於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我市將建立農業水權制度,實行農業用水總量“封頂”政策,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實現農業水價改革目標。

市水利局農村水利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農業水價指的是農業灌溉用水價格。近年來,我市農業用水多采用水利設施比如水庫、山坪塘、大中型灌區的渠係配套等方式來解決,基本沒有收取農業水費。而免費使用農業用水的農民多采用粗放式的大水漫灌等灌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水資源浪費。

“此次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就是要在不增加農民負擔的前提下,用價格手段推動農業用水模式改革,從而促進農業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約式轉變。”這位負責人介紹。具體來説,就是在試點區域科學核定農業用水總量,自上而下逐級細化分配、實行農業用水總量“封頂”政策。一旦用水超過定額,將逐步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即如果用水超過定額,超過部分的水價將比定額內的水價高出一定比例,即通常所説的“階梯水價”。據了解,這也是目前我國促進農業灌溉節約用水的主要經濟手段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中明確指出要建立農業水權制度,這也是我市首次提出“水權”概念。《意見》強調,要以區縣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為基礎,按照灌溉用水定額,將農業初始水權指標細化分配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受益農戶等用水主體,並核發水權證。這位負責人稱,在核發水權證後,我市將逐步探索實施農業水權交易流轉和政府回購制度。也就是説,用水主體節約下來的水量同樣可以進入水權市場進行流轉,或由政府對節約水量進行回購,以此來鼓勵用戶主動節水。

《意見》還規定,在適當提高用水價格、不增加農民負擔的基礎上,將研究通過精準補貼等辦法,重點對傳統農業區用水主體定額內用水給予補貼。同時,還將建立節水獎勵機制,對於積極採用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和水肥、水肥藥一體化技術,積極實施種植結構調整將高耗水作物改為耐旱作物的用水主體,給予節水獎勵。

據了解,從今年起至2018年,我市將在大足、榮昌、梁平3個區縣先行試點,在其他區縣則選擇有條件的區域試點,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實現農業水價改革目標。(記者 龍丹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