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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數省份稅收保障有“法”可依

2016-08-24 14:39 來源: 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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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相繼制定並實施稅收保障法規,為促進涉稅信息共享、建立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協稅護稅網絡提供制度保障。據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全國已有近半數省份制定並實施了地方稅收保障法規。

從“國家管理” 到“國家治理”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佈了《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建立統一規範的信息交換平臺和信息共享機制,保障國稅、地稅機關及時獲取第三方涉稅信息等多項要求,推進建立健全“黨政領導、稅務主責、部門合作、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稅收共治格局。以此為契機和動力,今年以來,各地制定實施地方稅收保障法規速度明顯加快。

據了解,山東、青島、海南和江西4省、市人大常委會相繼審議通過並公佈實施了地方稅收保障條例。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雲南、陜西、寧夏和大連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已制定並實施地方稅收保障辦法,《北京市稅收徵收保障辦法》已通過並將於9月1日施行,上海、浙江和廣東等省、直轄市的地方性稅收保障辦法正在積極研究制定中。

“稅收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談到當前推進稅收共治的意義,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表示,“治理”指的是一種由共同目標支持的利益相關者之間合作、協商並採取聯合行動的過程。從這個角度上説,各地探索建立的多部門協同治稅機制,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長胡怡建認為,從“國家管理”向“國家治理”轉型,是當前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破題之舉。這反映出我國稅收徵管也正在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單向行使徵稅管理權力,向既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依法徵稅,又由企業、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依法履行向稅務機關提供稅收徵管信息協助徵稅的轉變。

制度剛性約束 搭建共治平臺

地方稅收保障法規之所以能夠促進稅收共治格局形成,制度約束是關鍵。從目前各地已經實施的地方性稅收保障法規看,均對各部門綜合治稅、協稅護稅以及提供各類涉稅信息的職責作出規定並加以剛性約束,力求改變過去部門間職責不清、配合不力等問題,並通過對搭建信息共享平臺等作出明確要求,實現綜合治稅目標。

例如,《雲南省稅收徵管保障辦法》規定,財政、工商、公安、住建、國土、金融、國資、發改委、審計、法院、海事、人社等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協助稅務機關做好稅收徵管工作,向稅務機關提供本部門和單位掌握的市場主體資格、專業資質、市場交易、産權登記等與稅費徵管有關的信息。

《江西省稅收保障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稅收保障工作的領導,建立稅收保障協調機制,在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並將稅收保障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福建省稅收保障辦法》規定,省級稅務機關依託“數字福建”政務平臺,建立完善福建省涉稅信息交換平臺,並與其他有關部門以及設區市、縣(市、區)的信息平臺實現互聯共享。

《陜西省稅收保障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稅收信息交換平臺,並成立涉稅信息傳遞工作領導協調機構;組織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實現涉稅信息的互聯互通,督促各相關部門按規定通過政府網絡信息交換平臺及時提供和傳遞涉稅信息。

涉稅數據共享 強化徵管顯效

在地方稅收保障法規的規範和約束下,各地稅務機關依靠第三方數據加強稅收徵管成效顯著。

今年前6個月的統計數據顯示,河北省國稅局、地稅局共採集第三方涉稅信息200.3萬條,入庫稅收37.5億元;江蘇省國稅局、地稅局共採集第三方涉稅信息9027萬條,增加稅收66.1億元;湖北省國稅局、地稅局利用5000余萬條第三方涉稅信息,增加稅收5.8億元;湖南省國稅局、地稅局利用第三方涉稅信息,增加稅收8.6億元;山東省地稅機關利用採集到的170萬條第三方涉稅信息,增加稅收41.1億元;雲南省國稅機關利用獲取的第三方涉稅信息,增加稅收6615.8萬元;陜西省國稅局採集第三方涉稅信息2.9萬條,入庫稅收1.4億元。

胡怡建表示,當前各地陸續出臺地方的稅收保障條例和稅收保障辦法,就是希望通過加強部門間協助和實行信息共享,全面提升稅收徵管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保障稅法公平、公正、依法執行。

“下一步,有關部門應及時總結各地經驗,利用《稅收徵管法》修訂等機會,將地方稅收保障法規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為國家層面的制度和規定,切實推進稅收治理現代化。”張斌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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