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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將實施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

2016-08-25 07:48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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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市場機制參與環境風險管理
我區將實施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

8月23日,記者從寧夏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動員部署會議上了解到,《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實施以來,寧夏華夏電源有限公司、寧夏多維藥業、伊品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寧夏瑞銀有色金屬科技公司等首批53家重點企業參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今年1月,我區試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引入市場機制參與環境風險管理。經過公開招投標,選定英大保險公司為經紀服務公司,選定平安保險公司擔任主承保,人保、大地兩家保險公司共保,確定53家重點企業為先行試點單位。依照規定,保險責任限額由投保企業和承保公司協商確定,對保險期內發生的污染事故,單次責任賠償限額不得低於100萬元,累計責任賠償限額不得低於400萬元。50萬元以下賠償金額,3個工作日內賠付;對估損金額超過50萬元以上的環境污染事故,5個工作日內在估損金額的50%以內預付。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時,保險公司應在政府統一部署下開展理賠工作,及時提供資金墊付,用於社會儲備物資的調配與施救。

預計明年起,我區將實施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主要涉及重金屬企業、石油等礦産資源開發企業、涉危化品企業、冶金化工企業和處於環境敏感區域的污染企業以及曾經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等八大類企業。凡經環境風險評估,被確定為環境風險高、較高的企業,又不按照意見參保的,在信貸支持、新擴建項目審批等方面受限。(記者 李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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