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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

2016-08-26 07:07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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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
保障範圍廣 補貼發得快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的通知》,通過優化錨定指標、降低啟動臨界值、縮短啟動時間等措施對機制進行完善。新機制將怎樣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記者採訪了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

新機制啟動頻次將提高約10%,代表性、靈敏度、時效性明顯增強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聯動機制對緩解物價上漲給困難群眾生活帶來的影響發揮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社會各方面的充分肯定。2014年,國家為適應形勢變化圍繞啟動條件、補貼標準、資金來源等對聯動機制進行過一次完善,此次聯動機制的完善是第二次。此次完善後的聯動機制有四個新亮點。

首先錨定指標更具代表性。原機制主要錨定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部分地方輔以錨定糧食價格指數作為啟動依據,調整後在繼續錨定CPI的同時,以食品價格指數替代糧食價格指數,並規定CPI和食品價格指數任一指標達到臨界值即啟動聯動機制。將“糧食”改為“食品”,代表性更強,覆蓋面更廣,糧食、肉類、鮮菜等商品價格變化情況均可得到體現。

二是啟動臨界值有所降低。啟動機制的臨界值指標從原來的“CPI漲幅3%—4%”“糧食價格漲幅10%”調整為“CPI同比漲幅3.5%”“食品價格同比漲幅6%”,同時允許各地適當降低臨界值。新機制設定的啟動條件既與原機制適當銜接,又充分考慮了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經測算,在同等情況下,新機制啟動頻次將提高約10%。

三是靈敏度明顯增強。新規定將原來“連續3個月達到臨界值”方可啟動聯動機制和“按季度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修改為“單月達到臨界值”,並規定當CPI和食品價格指數任一指標達到臨界值即啟動聯動機制,考量週期的縮短以及啟動臨界值的適度降低都使機制的靈敏度明顯增強。

四是發放補貼時效性大幅提高。價格臨時補貼發放由“按季發放”改為“按月測算、按月發放”,而且要求在相關指數公佈後的20個工作日之內發放到位,時效性大幅提高,將使困難群眾的獲得感明顯增強。

此外,新機制還明確,各地可根據實際適當擴大保障對象的範圍。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解釋,之所以明確這一點,是考慮到隨著國家經濟發展程度和財政保障能力的提高,適當擴大保障範圍符合國家政策導向,地方可以結合本地實際,適當擴大保障範圍,以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和重點人員的基本生活。調查發現,一些地方已經結合當地情況適當擴大了保障範圍,比如有的地方將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籍60歲以上退役士兵等列為聯動機制的保障對象。

地方財政預算要提前安排價格臨時補貼資金,中央財政也將加大投入

2011年建立聯動機制以來,價格臨時補貼的資金來源逐步明確:一是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發放的價格臨時補貼資金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二是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的價格臨時補貼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但在實際執行中,很多地方尤其是西部欠發達地區,有相當部分價格臨時補貼是從價格調節基金中列支的。然而從今年2月1日起價格調節基金全面停止徵收,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在地方財政預算中列支。

考慮到當前實際情況,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新機制為確保臨時補貼資金來源的穩定性,規定地方財政預算要提前安排價格臨時補貼資金,給予充分保障。其中明確規定對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發放的價格臨時補貼由地方財政預算安排。

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發放的價格臨時補貼,新機制規定可從地方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資金列支,或由地方財政預算另行安排。“主要考慮是,允許地方將原來設立的低保補助資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補助資金、臨時救助補助資金等統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該負責人表示。他同時也強調中央財政仍將繼續按現行渠道加大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和優撫等資金的投入力度。

新規定明確價格臨時補貼實行“按月測算、按月發放”,並明確在有關價格指數發佈後2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髮放到困難群眾手中。為確保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位,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針對物價上漲情況及時做出響應,啟動聯動機制和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並將有關情況通過新聞媒體等渠道向社會發佈。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對聯動機制的落實是確保新機制順利執行的基礎,要求各地於今年9月中旬前根據《通知》完成對本地聯動機制的修訂完善,各地聯動機制執行情況也將會定期通報。(記者 趙展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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