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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全生産不到位或將被免職

2016-08-31 09:18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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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8月30日就道路安全生産問題約談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服務區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按要求,凡安全生産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或將被調崗或免職。

7月底,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八大舉措,要求全面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省交通運輸廳隨即制定了19條道路運輸安全監管新措施,並在全省啟動為期兩年的安全生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專項行動。

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省高管局近期開展了高速公路安全生産整治專項行動,排查整治了一批安全隱患。同時也發現了不少問題,如:隧道設施設備陳舊、老化,路面坑洞修復不及時,超限車輛勸阻不力等。

為此,省高管局要求全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和服務區經營管理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原則,強化事前問責和事後追責,使“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

省高管局局長謝立新介紹,凡是高速公路相關單位負責人對安全生産工作不深入、排查不徹底、整改不到位的,第1次通報批評,第2次紀律處分,第3次調崗或免職。(記者 鄧晶琎 通訊員 鄢明民)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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