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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9月1日起居民身份證跨省異地受理試點工作啟動

2016-09-01 08:40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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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記者獲悉,青海省公安廳在已經全面實施本省籍人口居民身份證省內異地受理工作基礎上,決定自2016年9月1日開始,在西寧市試點啟動部分外省籍人口居民身份證跨省異地受理工作。

據省公安治安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次受理對象主要是我省西寧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重慶、寧夏、陜西、安徽、海南、遼寧、吉林等七省(市、區)籍人員,且已辦理暫住登記手續的,可到試點單位公安機關申請居民身份證跨省異地受理業務。受理業務範圍主要是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損壞換領、居民身份證丟失補領業務。

試點期間,西寧市公安局13個派出所為受理單位。分別是:西寧市城東分局林家崖派出所、城中分局禮讓街派出所、城西分局興海路派出所、城北分局祁連路派出所、城北分局三其派出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公安局長寧派出所、橋頭派出所;湟中縣公安局魯沙爾派出所;湟源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大華派出所、東川分局戶政大廳、南川分局戶政大廳、甘河分局東區派出所。根據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省公安廳視情再逐步增加試點單位。

警方表示,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青海省居住證、駕駛證、社保卡、學生證等有效證件之一,到試點單位提出異地辦證申請。試點單位審查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對申請人的身份信息進行確認無誤後,登錄受理平臺採集申請人的相片和指紋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交申請人簽字確認並收取工本費。對符合規定的,公安派出所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一次性告知群眾所需補齊材料。(記者 魏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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