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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再出實招 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全面提速 基本實現全覆蓋

2016-09-01 10:58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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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在京召開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工作座談會,總結兩年多以來輸配電價改革的進展、成效和經驗,部署進一步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工作,將原定2017年開展的14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提前到今年9月份啟動,基本實現省級電網的全覆蓋。

自2014年10月在深圳啟動了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以來,輸配電價改革由點及面,逐步擴大,已經覆蓋了18個省級電網和1個區域電網,對於促進電力市場交易、約束電網企業成本、降低實體經濟成本、創新電網企業監管模式發揮了重要作用。2015年試點的5個省級電網,通過成本監審核減了電網企業不相關資産、不合理費用達16.3%,最終用於降低實體經濟用電成本的金額為56億元。

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電力供求形勢寬鬆,推進輸配電價改革面臨難得的“窗口機遇期”。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把輸配電價改革作為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價格機制改革、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推進,著力建機制,合理降成本,將試點範圍擴大到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級電網,基本實現全覆蓋。今年4月試點的12個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力爭今年底前核定完輸配電價並向社會公佈。本輪新增加的14個省級電網,計劃于2017年1月底完成成本監審工作。

在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過程中,各省價格主管部門將克服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專業性強、情況複雜等實際困難,緊緊圍繞從嚴開展成本監審、科學核定輸配電價、協調推進配套改革、大力推動電力直接交易等關鍵環節,破解制約推進輸配電價改革面臨的難題,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基本思路,加快形成獨立的輸配電價體系,加快制定輸配電價定價辦法,加快建立輸配電價監管的制度框架,把價格機制改革全面向縱深推進。

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調整。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將以敢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的精神,解放思想、大膽創新,週密設計、細緻操作,確保改革取得實效。為督促改革措施加快落實到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建立改革任務督促檢查和通報制度,明確完成各項任務完成的時間節點;地方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認真開展實地成本審核,科學合理測算輸配電價,按期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電網企業要嚴格按照政府監管要求,及時、準確報送有關數據信息,配合做好輸配電價改革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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