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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個體工商戶將實現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

2016-09-01 22: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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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1日電(記者高敬)工商總局、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

根據通知,通過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實現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將由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分別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同時,實現工商、稅務部門的個體工商戶數據信息實時共享。

通知指出,加快推進這一改革,有利於建立程序更為便利、內容更為完善、流程更為優化、資源更為集約的市場準入新模式,簡化登記註冊程序,便利公民從事個體經營,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同時,也對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黑龍江、上海、福建、湖北被確定為試點地區。4個試點地區自2016年10月1日起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其他27個省區市及5個計劃單列市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

對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換照的,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暫未取得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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