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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調整高考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

2016-09-02 08:23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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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記者從寧夏教育考試院獲悉,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日前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考生報考條件的通知》。對比以往相關政策,具有寧夏六盤山高級中學、寧夏育才中學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的學生,將不再具備報考“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資格。

根據《通知》,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為主的學校承擔。申請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符合我區當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不含限報),且已經履行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手續;本人具有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8個縣(區)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稱“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申請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符合我區當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不含限報),且已經履行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手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大武口區星海鎮、惠農區、平羅縣、利通區、青銅峽市、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沙坡頭區、中寧縣、海原縣19個縣(市、區、鎮)的農村戶籍,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農村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簡稱“地方專項計劃”)由寧夏大學、寧夏醫科大學承擔。申請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符合我區當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不含限報),且已經履行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手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我區農村戶籍,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農村戶籍;本人具有我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上述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考生報考條件從2016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執行。(記者 週一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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