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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綠色金融 實現綠色發展

2016-09-03 07:31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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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現有節能環保等專項資金,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
發展綠色金融 實現綠色發展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受到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發展綠色金融,是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財政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如何支持和促進綠色産業發展?9月2日,本報記者採訪了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綠色金融的發展,從根本上要依靠社會力量,政府應側重構建公平、高效的市場環境。”這位負責人表示,“綠色”是我國“五大發展”理念之一。《指導意見》對構建綠色金融體系進行了全面部署,將有效增加綠色資金供給,助力生態文明建設,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這位負責人介紹,綠色金融是一項創新的市場化制度安排,發展綠色金融就是要以市場化原則引導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産業,鼓勵金融機構提供更多綠色金融産品和服務。財政部一直高度重視綠色環保領域的發展。在財政直接投入方面,中央財政主要對綠色産業給予直接資金支持,設立了“節能減排補助資金”“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等多項節能環保領域專項資金,對於環保領域也制定了多項稅收方面的鼓勵、引導或約束政策。根據2015年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情況,2015年中央本級的節能環保支出為400.41億元,比上年增長16%。2015年全國節能環保財政支出為4803億元,比2014年增長26%。在綠色金融發展方面,中央財政主要是針對資金使用端給予定向支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比如對成品油質量升級項目貸款、林業貸款等給予貼息等。

“下一步,我們將綜合運用財政金融手段,促進建立有利於綠色金融發展的正向激勵機制,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領域。”這位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提出了一些財政政策措施,財政部門將積極貫徹落實,整合現有節能環保等專項資金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投資綠色産業,體現國家對綠色投資的引導和政策信號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發起區域性的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地方綠色産業發展。綠色産業基金將以市場化方式運作,有效帶動社會資本投入,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同時,落實好綠色金融領域的有關財政政策,包括按規定進行財政貼息、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積極推動綠色産業發展,為綠色金融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繼續廣泛、深入地開展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有效利用國際平臺交流經驗、提升能力,積極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投資,引資引智,助力國內綠色金融和綠色産業發展。(記者 李麗輝 )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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