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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一號)

2016-09-03 16:0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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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3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五十一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16年9月3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6年9月3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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