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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成效初顯

2016-09-06 09:46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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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以來分兩批清理規範193項

■主要集中在市場主體投資等領域的117項行政審批

9月5日,記者從廣西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新聞發佈會獲悉,自2015年8月以來,我區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工作取得階段成效,形成4個清理意見清單:先後以自治區政府名義對外公佈兩個批次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清單,合計清理規範193項;擬保留的87項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清單正進一步徵求意見,待完善後對外正式公佈;請求國務院審改辦協調清理規範的25項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清單,已按程序上報國務院審改辦;不屬於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的218項目錄清單,已正式印發文件通告各級部門。

據悉,已公佈清理規範的193項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主要集中在市場主體投資、建設工程許可、企業和個人資質資格認定、行業準入等領域,涉及發展改革、教育、國土資源等34個部門(系統)的117項行政審批。其中,降低交易成本、釋放改革紅利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一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評估、論證、鑒定、證明等材料或者不再作為行政許可的受理條件,此類事項共計93項。二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改為由審批部門根據審批工作需要自行委託有關機構開展技術性服務,或者改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開展或通過其他方式獲取相關信息,或者審批部門通過加強監管,制定標準進行嚴格審核,此類事項共計50項。三是仍需由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但申請人既可以按照要求自己編制,也可以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同時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技術評審評估或者現場核查,此類事項共計49項。四是待涉及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後相應取消該仲介服務事項的共1項。(記者 陳貽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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