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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海洋局聯合印發《關於“十三五”期間中央財政支持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工作的通知》

2016-09-06 11:24 來源: 海洋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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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財政部、國家海洋局聯合印發《關於“十三五”期間中央財政支持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工作的通知》,決定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工作,推動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裝備、海水淡化等重點産業創新和集聚發展。

“十三五”期間,兩部門將聚焦填補海洋産業發展短板、培育新的發展動能、提升區域發展比較優勢,選取若干城市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工作,推進産業鏈協同創新和産業孵化集聚創新,支持海洋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推動重點産業延伸鏈條、擴大規模,提高核心競爭力。力爭經過幾年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勢産品,培育一批海洋經濟創新型的龍頭骨幹企業、中小型企業和産業聚集區,構建先進的産業體系,促進海洋經濟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形成結構、速度、質量、效益協調統一的海洋經濟良性發展格局。

國家海洋局科學技術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實施“十三五”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工作,是應對新一輪國際海洋産業競爭、推進海洋産業向價值鏈中高端邁進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拓展藍色經濟空間、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舉措,也是強化創新驅動、實現彎道超車發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示範工作將在“十二五”基礎上,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示範區域由以省為單位調整為以城市為單位,同時突出重點,聚焦特色創新領域,集中優勢資源,帶動社會投入,爭取在重點領域率先突破。

根據通知要求,今年沿海各省海洋與漁業廳(局)、財政廳(局)將擇優推薦1~2個沿海城市作為備選示範城市,並報兩部門評審確定。示範城市應積極探索、先行先試,突出示範工作引領帶動作用,綜合運用貸款貼息、以獎代補、股權投資、融資擔保、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産業創新,加強與金融資本的結合,引導更多資金投向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並編制示範期不超過3年的實施方案,提出産業、創新、就業、機制模式等方面的量化可執行工作目標。同時,各示範城市應注意總結在示範期出臺的具備複製推廣、有利於産業發展的政策或典型做法。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國家海洋局科技司于近日聯合召開有關省市座談會,對示範工作主要思路、組織方式和工作要求等進行了解讀,並集中解答了各省市在組織申報等工作中的問題。(記者 王自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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