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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總局就新加坡等國家/地區寨卡病毒病疫情發佈旅行警示公告

2016-09-08 09:26 來源: 質檢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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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針對新加坡等國家/地區寨卡病毒病疫情,國家質檢總局發佈88號公告,對以上國家和地區進行旅行警示,要求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加強聯防聯控,做好寨卡病毒病疫情監測。

2016年8月27日,新加坡衛生部通報該國確診首例本地感染寨卡病毒病病例,截至9月4日中午,新加坡境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數已增至242例,其中23名中國大陸患者和1名中國台灣患者感染了寨卡病毒。另外,根據世界衛生組織通報,美洲地區50多個國家和印度尼西亞、泰國等東南亞國家發生了寨卡病毒病本地傳播。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質檢總局警示公告提醒近期前往新加坡等發生寨卡病毒病本地傳播的國家/地區旅行的人員,旅行期間應當採取嚴格預防措施避免被蚊蟲叮咬,如穿著淺色長袖衣服及長褲、噴塗蚊蟲驅避劑、使用蚊帳等。在新加坡期間自我監測健康狀態,如被蚊蟲叮咬,並出現發熱、皮疹等症狀時,應當及時就醫。

近期從新加坡等發生寨卡病毒病本地傳播國家/地區返回國內的人員,特別是曾去過已知有本地疫情流行地區或被蚊蟲叮咬者,入境時如有發熱、皮疹等症狀,應當主動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口頭申報,入境後出現上述症狀者,應當立即就醫,並向醫生説明近期旅行史和蚊蟲叮咬史,並在21天內繼續噴塗蚊蟲驅避劑,以免傳播家人或他人。

孕婦或計劃懷孕者及其性伴侶,應當儘量避免前往新加坡等已知有本地疫情流行的地區。如果確需前往,在計劃出發前可諮詢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所屬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提前做好預防措施。近期有新加坡等寨卡病毒病本地疫情流行地區居住和旅行史者,如被蚊蟲叮咬,並出現發熱、皮疹等症狀時,應當及時就醫。回國後,建議至少8周後再計劃懷孕,如果已經懷孕,需告知醫生旅行史和蚊蟲叮咬史,並密切監測胎兒發育情況。

公告要求,各地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聯防聯控,與當地勞務派遣機構保持溝通渠道順暢,及時掌握前往新加坡等發生寨卡病毒病本地傳播國家/地區及返回務工人員信息,做好寨卡病毒病疫情監測。

各地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將對來自新加坡等發生寨卡病毒病本地傳播的國家或地區的人員提供免費的寨卡病毒篩查檢測,上述人員可與各地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聯絡進行免費檢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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