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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面清理建設領域保證金

2016-09-13 08:42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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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我省出臺《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方案》,除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建築業企業在工程建設中的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對取消的保證金,收取單位必須確保在9月底前按原收繳渠道全部退還到位。

我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失職追究誰的責任”的原則,確保“一個企業不落、一個項目不落”,全面落實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的各項要求。對取消的保證金,要在今年底前完成相關制度的修訂或廢止工作;對保留的保證金,省直有關部門要儘快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規範保證金的收取、使用、返還等行為。同時,規範保證金管理,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比例上限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對連續3年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可以適當降低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存比例,但總額不得少於原規定繳存額的50%;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要適當提高繳存比例,但總額不得超過原規定繳存額的200%。(記者 鄭榮林 通訊員 王紀洪)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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