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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農村低保標準增至2855元以上

2016-09-18 09:19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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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省民政廳獲悉,我省強化低保線與扶貧線“兩線合一”動態管理,今年我省各地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2855元以上,農村低保補差標準不低於150元/月。2017年至2020年,農村低保標準與扶貧標準同步提高。各地調整農村低保標準時,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等因素,適當調整城市低保標準、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和孤兒養育最低標準。

按照我省規定,各地要建立社會救助對象動態管理機制,每年組織一次集中核查活動,做到社會救助對象有進有出、動態管理。縣級民政部門依據核查結果,對已經脫貧、不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予以清退;對因年老、身患重病、重度殘疾等因素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新返貧且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或特困人員供養範圍;對充分享受低保政策,足額領取低保補助金後,家庭生活仍有較大困難的,通過臨時救助幫助解決生活困難;對需要醫療救助的,按政策給予救助。要認真落實按戶施保政策,以戶為單位將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低保範圍。全面落實低保金據實發放,對有一定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人數足額補差;對無勞動能力、無任何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當地低保標準全額補助。(記者 周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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