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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2017年全國青少年陽光體育系列活動有關事宜的通知

2016-09-18 20:11 來源: 體育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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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體育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鍊,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的精神,更好地開展我國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青少年體育運動的進一步發展,營造全社會關注青少年體育的氛圍,2017年國家體育總局繼續聯合教育部、共青團中央開展以“全國青少年‘未來之星’陽光體育大會”(以下簡稱“陽光體育大會”)為龍頭的系列活動,包括全國青少年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聯賽、全國青少年體育俱樂部聯賽、全國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夏(冬)令營。為便於各省提前做好開展2017年陽光體育系列活動計劃和經費預算,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區、市)體育局要保證組織工作落實,積極組織青少年學生參加2017年舉辦的陽光體育大會系列活動,包括:冬夏兩季陽光體育大會,冬季陽光體育大會將於寒假在黑龍江牡丹江市舉辦,夏季陽光體育大會將於暑期在寧夏銀川市舉辦; 6項全國青少年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聯賽(籃球、排球、田徑、游泳、武術、乒乓球);2項全國青少年體育俱樂部聯賽(擊劍、輪滑);8站全國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夏(冬)令營。

二、各省(區、市)體育局要積極開展2017年夏季陽光體育大會分會場活動,有條件的省(區、市)體育局積極開展冬季陽光體育大會分會場活動,實現陽光體育大會分會場和主會場聯動,擴大陽光體育大會的參與規模,提升陽光體育大會的影響力。

三、承辦陽光體育大會系列活動的省(區、市)體育局要集中安排在暑(寒)假期間或平時節假日內,活動的賽程、內容等設置要充分體現青少年特點,既為青少年提供公平、有序的競賽平臺,又進一步豐富青少年的假期生活,讓青少年體驗體育競賽的樂趣、感受到體育運動的魅力和參與運動的價值。

四、有條件的省(區、市)體育局要按照本通知的整體部署,因地制宜地組織與國家傳統校聯賽和俱樂部聯賽相銜接的本地區的比賽,通過選拔優勝隊伍參加全國賽。

五、有意向承辦2018年、2019年冬夏兩季陽光體育大會的省(區、市)體育局于10月10日前來函報送我司,並附上活動方案和地方政府的申請函。

現將通知印發各單位,希望各單位做好計劃和活動經費預算,認真籌備,確保活動順利舉行。

國家體育總局青少司

聯絡人:高  揚

電話/傳真:(010)87182342

體育總局辦公廳
2016年9月2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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