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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騙補不能一罰了之

2016-09-20 07:5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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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産業處於從培育期邁向成長期的重要關口,動力電池核心技術仍未取得根本突破,消費環境也並不完善,完全取消財政補貼非明智之舉。但要有效杜絕類似騙補情況發生,除對違規企業和個人加強追責和處罰外,當務之急就是要調整完善現行補貼制度,依法依規加強全方位實時監管

新能源汽車騙補首批名單公佈,客車行業成為重災區。財政部表示,將聯合有關部委,對涉事企業分別給予取消整車生産資質、追回補貼資金等處罰,還將處以不同數額罰款。

新能源汽車製造企業惡意騙補,有的涉及車輛數千,資金動輒過億元,著實讓人震驚。對這樣的惡劣行徑,理當重罰以儆效尤。但在處罰之餘,我們更有必要反思:究竟是什麼讓這些企業如此明目張膽地騙補?

作為市場經濟活動主體,企業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産品研發、生産、銷售,此乃本分。他們之所以敢鋌而走險,除了誘惑足夠大,恐怕還有政策漏洞可鑽,甚至不排除有監管部門某些人為其“護航”。

事實上,我國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一直存在補貼門檻過低、方式過於粗放等議論。以6至8米純電動客車為例,整車總體造價不過50萬元,中央財政補貼30萬元,按照1:1的配套原則,地方再補貼30萬元,早已超過一輛整車的售價。試問,面對這樣的政策,有多少企業能禁得住誘惑?退一步講,就算企業不敢冒風險,也抵擋不住客戶的需求。因此,客車企業才淪為了“騙補”的重災區。

更有一些地方政府管理部門,徒有監管之名,毫無監管之實。以此次點名通報的蘇州吉姆西客車製造公司為例,如此大規模的虛假材料採購、車輛生産銷售等原始憑證和記錄,是如何順利通過各個部門審核的?如果沒有監管部門的一路綠燈,企業騙補能得逞嗎?誰又能否認,相關監管部門沒有從中分得一杯羹?

當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産業處於從培育期邁向成長期的重要關口,動力電池核心技術仍未取得根本突破,消費環境也並不完善,完全取消財政補貼非明智之舉。但要有效杜絕類似騙補情況發生,除對違規企業和個人加強追責和處罰外,當務之急就是要調整完善現行補貼制度,依法依規加強全方位實時監管。

首先,提高財政補貼的産品門檻和技術門檻。應該説,財政的普惠政策對培育新能源汽車初級市場是行之有效的,也是國際通行做法。但若長期執行該政策,企業容易患上政策“依賴症”,喪失技術開發和産品升級的動力和壓力,行業也易出現低水平盲目擴張的問題。為此,補貼政策就要不斷提高進入推薦車型目錄的企業和産品的門檻,使技術先進、市場認可度高的産品及其企業獲得扶持,儘快做優做強。同時,産業補貼政策制定者還要及時跟蹤産業發展、推廣規模、成本變化等因素,進一步完善並細化補貼標準,在彌補成本差價和促進技術創新上實現動態平衡。

其次,依法依規加強全方位實時監管。必須承認,在新能源汽車日常監管方面還有不少漏洞,監管手段也相對落後,組織大量的人力、物力現場檢查與新能源汽車智慧化、信息化、網聯化特點形成鮮明反差。必須加快建立基於互聯網的信息監管平臺,應用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動態掌握車輛的生産、銷售、安全運行等情況,依法依規加強全方位實時監管。這是大勢所趨,更刻不容緩。

此外,還要加快建立市場化的扶持機制。可以説,這是我國新能源汽車産業中長期政策的調整方向。相比直接的財政補貼,借助市場力量激勵並倒逼企業,使其把更多資源投入到産品研發和創新上,更能有效避免部分企業對政策的過度依賴和由此産生的騙補行為。(楊忠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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