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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10縣區開展農民變股東等“三變”改革試點

2016-09-20 15: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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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9月20日電(記者 姜剛)記者20日從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該省近期選擇在10個縣區的12個村開展“資源變資産、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試點,探索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創新農民財産性收入增長機制,為全省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和農村改革發展培育示範樣板。

據了解,安徽省選擇在宿州市埇橋區、阜陽市潁東區、來安縣、金寨縣、當涂縣、蕪湖縣、郎溪縣、旌德縣、太湖縣、黟縣等10個縣區的12個村開展“三變”改革試點,其中資源變資産就是在清查核實、確權登記、評估認定的基礎上,將集體土地、林地、水域等資源要素和閒置的房屋、設備等,通過一定形式入股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經營主體,取得股份權利,或作為抵質押物進行融資貸款。

資金變股金也是此次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之一。安徽省提出,將各級各部門投入到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生産的財政資金(直補農民、社會保障、優待撫恤、救災救濟、應急類等資金除外),在符合資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整合,量化到村集體和農戶,通過契約合同入股的方式,集中投入到經營主體,按股比獲得收益分紅。

根據安徽省印發的“三變”改革試點工作方案,農民變股東就是引導和組織農民自願以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集體資産股權、住房財産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但不包括地上無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以及自有大中型農機具、資金、技術、無形資産等生産要素,通過協商或者評估折價後,投資入股經營主體,按股比獲得收益分紅。

安徽省明確強調,充分發揮地方主觀能動性,各地自主申報,切實尊重農民、集體以及參與試點各類經營主體的意願,不搞強迫命令。要堅守改革底線,加強風險防控,確保集體資産不流失、農民權益不受損,真正讓改革成果惠及農民。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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