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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網信辦、民政部聯合發文
加強網信領域社會組織建設

2016-09-24 08: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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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23日電(記者 朱基釵、施雨岑)近日,中央網信辦和民政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網信領域社會組織建設的通知》,對加強網信領域社會組織建設作出明確要求。

通知明確,網信領域的社會組織是指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域開展工作的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通知指出,當前網信領域社會組織存在數量少、分佈散、作用發揮有限等現實問題,與我國作為網絡大國的地位尚不相稱,亟待補足短板。

通知要求,省級、設區市兩級網信部門和有條件的縣級網信部門要著眼網信事業大局,立足本地實際,加快培育一批網絡傳播、網絡安全、信息化發展、網絡文化、網絡評論、網信經濟、依法治網、網絡公益、青少年網上權益保護等方面的骨幹社會組織。各級民政部門要與網信部門緊密配合,優化服務,提高審核辦理效能,並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簡化登記程序,推動全國網信領域社會組織數量實現較快增長。

對於網信領域社會組織的登記審查和監督管理,通知要求,民政部門在審核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申請時,凡涉及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域的,應徵求同級網信部門意見,加強名稱審核、業務範圍界定。對直接登記範圍之外的網信領域社會組織,繼續實行民政部門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的管理體制,由同級網信部門作為業務主管單位或應徵求其意見。

通知要求加強對網信領域社會組織發展的扶持。優先培育網信領域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符合條件的可直接向縣級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支持在城鄉社區開展為民服務、養老照護、公益慈善、促進和諧、文體娛樂和農村生産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社會組織建設網上工作平臺。網信部門要逐步擴大政府向網信領域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範圍和規模,為網信領域社會組織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通知還要求加強和改進網信領域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網信領域社會組織要把黨的建設寫入章程,按照應建盡建的原則,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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