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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房屋轉讓手續費標準降低

2016-09-27 14:30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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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於規範房屋轉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房屋轉讓手續費調整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由經批准設立的各房屋交易機構提供交易服務、辦理交易手續時收取,收費標準比以往大幅降低。

據介紹,房屋轉讓手續費分為住房和非住房轉讓手續費兩類。其中,住房轉讓手續費收費標準為: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由3元降為2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由6元降為4元,其中首次交易的房改房每平方米由3元降為1元。新建商品住宅的轉讓手續費由轉讓方承擔;存量住房的轉讓手續費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非住房轉讓手續費的收費標準為:新建非住房轉讓手續費由不超過成交價的0.3%降為不超過0.2%收取,由轉讓方承擔;存量非住房轉讓手續費由不超過0.5%降為不超過0.3%收取,由雙方各承擔50%。如果存在交易雙方有合同約定的,從其約定。

不僅住房和非住房轉讓手續費大幅降低,經濟適用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轉讓;因繼承、遺贈、婚姻關係共有發生的房屋轉讓;小微企業房産轉讓項目;企事業單位在改制重組過程中發生房屋産權轉移,以及稅務部門給以免交契稅等稅費優惠的房産轉讓項目免交房屋轉讓手續費。同時,取消房屋抵押手續費、房屋租賃手續費。

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要求,各收費單位應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非稅收入票據,並在本單位網站醒目位置及收費窗口同步公示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監督電話等內容,自覺接受價格、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記者 欒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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