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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中國少數民族人權保障工作逐步獲得世界認可

2016-09-28 20:0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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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重慶9月28日電(記者 陳舒)“2016·中歐人權研討會”28日在重慶召開,本次會議聚焦少數民族權利保障。與會的中外專家表示,作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中國高度重視人權發展,尤其是在少數民族的人權保障方面有著顯著的進步。

“我對中國有著很深的感情。在法國,我為我的亞洲朋友保持他們的文化而努力,我希望他們在法國乃至整個歐洲,可以用他們熟悉的中文來進行工作。”法國新人權協會主席皮埃爾·貝爾西斯(Pierre Bercis)表示,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多種民族文化在此交雜,因此需要整個社會更多地交流與理解。在這一點上,中國已做出了不少努力。

據了解,中國1954年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寫入憲法。多年來,中國政府從憲法、法律和制度等多個層面確定了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管理國家事務的原則。同時,把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列入20個重點專項規劃之一,持續加大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專項扶持力度。2015年,中國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和貴州、雲南、青海三個省的貧困人口,從2012年的3121萬下降到1813萬。

天津南開大學人權中心常務副主任常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除歐洲國家在少數民族權利保障上強調的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平等以外,中國的少數民族人權保障更增加了對於支持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內容。

“我們更注重從事情的本源性,從市場的角度來解決少數民族權利保障問題,這點是我們的優勢。只有提高了他們的經濟實力,他們的這些權利才有了現實的意義。”常健説,“在這一點上,來參會的歐洲學者十分認可。不少專家學者都表示回到歐洲後會適當考慮用這樣的方式來解決西方的少數民族問題。”

此外,在西方社會普遍存在的少數民族文化語言保護和教育等問題上,中國也已走在國際社會的前列。

英國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教授伊麗莎白·M·克雷格(Elizabeth Mary Craig)表示,歐洲人權公約在文化權利,尤其是語言權利方面仍有著不少的缺陷。“在歐洲,很多語言都在不斷地消亡,有很多人都不再使用自己的語言了。”

德國漢堡大學教授塞巴斯蒂安·舍爾(Gottfried Sebastian Scheerer)也援引羅姆人(吉普賽人)在德國的情況表示,德國雖然在對吉普賽人生活的支持方面卓有成效,但在對他們的語言保護上面則有較大的缺陷。

“在這一點上,中國其實做得很好。”中國人權研究會顧問劉海年表示,中國是從政府的層面來推動雙語教學,比如在一些少數民族的聚居地,開設雙語課程,確保少數民族學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少數民族語言和漢語雙語兼通為基本目標。“這樣不僅有助於各民族的交流,也有利於本民族語言文化的保護和傳承。”

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中國有54個少數民族使用80余種少數民族語言,21個少數民族使用29種本民族語言。

“2010年中國少數民族的人口占總人口的8.49%,而這一比例在1953年僅為6.06%”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所長王延中説,少數民族人口比例提升較快,增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超過漢族,表明中國的少數民族政策增加了少數民族自身對於身份的認同,少數民族權利保障得到認可。

荷蘭人權研究院院長湯姆·茨瓦特(Tom Zwart)説:“《世界人權宣言》的起草者中之一張彭春就是中國人,可以説,目前中國是人權理論和實踐的重要貢獻者之一。中國的人權專家應更多地將觀點分享到世界其他國家,與西方更多的交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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