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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堅決打擊非法佔用林地等涉林違法犯罪行為

2016-09-29 13:06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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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國家林業局召開第二次嚴打專項行動工作推進會,要求各地集中力量、強化措施,確保全面實現專項行動“打擊整治”目標。國家林業局副局長李樹銘在會上強調,各地要深化認識、加強領導,攻堅克難,全力推進,以決戰決勝的勇氣擔當,堅決把專項行動打出聲勢、打出效果,堅決奪取專項行動全面勝利。

會議首先聽取了河北、內蒙古、遼寧、福建、湖南、海南、貴州、陜西8省區林業廳開展嚴打專項行動進展情況的彙報。李樹銘對8省區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各地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打擊整治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部門間協作機制不完善;有畏難情緒,督辦打擊力度不夠;整體推進不平衡,打擊整治效果不突出。李樹銘特別指出,2014年陜西秦嶺非法佔林地建別墅、今年雲南大理非法毀林等案件不是個別現象,其他地方沒被曝光,不等於沒有。各地要認真排查,嚴肅查處,不能姑息,更不能心存僥倖。要以此次專項行動為節點,對因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到位致使本省區重特大涉林案件沒有發現、發現沒有得到查處、打擊和整治的,專項行動後再次被新聞媒體曝光、引發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將嚴肅依紀依規問責、追責。必要時要採取停止林地審批等嚴厲措施。

對下一步工作,李樹銘提出6點要求:

一是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嚴肅查處、舉一反三”的重要指示精神,既要嚴厲打擊非法佔用林地等涉林違法犯罪行為,同時,也要深刻反思林業自身在森林資源保護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教訓,建立打防管控長效機制,決不能再出現行動結束後又發生破壞林地的惡性案件。各級林業部門主要領導對重大問題,要親自研究部署,靠前組織指揮,確定解決問題的對策和時限。

二要堅持嚴格執法。各地一定要嚴格依法辦理涉林案件,做到執法到位、工作到位、查處到位、糾正違法到位。對涉案人員,要依法嚴查,追究責任,必要時要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失職瀆職人員,一律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要加強大要案件攻堅。省級林業部門要嚴格落實督辦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對每起案件要明確責任人,列出時間表,大力加強重特大案件的督辦、指導和協調力度,確保參戰人員人人肩上有任務、有壓力、有責任。

四要密切協作配合。各級林業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的有關要求,積極與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建立健全溝通協作機制,強化對破壞森林資源負有責任的黨政領導幹部的責任追究,將打擊與問責相結合,發揮各部門優勢,共同做好涉林犯罪打擊和相關責任人的查處工作。資源、保護、森林公安等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絡,涉嫌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交,逐件跟蹤查處結果。

五要積極建章立制。要認真貫徹落實張建龍局長有關“聯防、聯查、聯打”的批示要求,從根本上破除“被動式查處,運動式解決”的怪圈,要積極探索建立林業部門與公、檢、法、人大、組織、紀檢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常態化機制,形成信息聯通、工作協同、執法聯動為一體的林業生態資源保護新格局。

六要深入宣傳發動。對公眾的宣傳教育等方面要有新的舉措,要主動發聲,協調主流媒體和相關網站同步宣傳報道專項打擊整治成果,尤其對影響惡劣、社會公眾關注的違法案件,要通過當地新聞媒體進行曝光,實現宣傳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階段性成果顯著。截至9月22日,全國共立刑事案件1114起(破703起)、查處林政案件5223起,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6297人、打掉犯罪團夥41個、行政處罰涉案單位372個,收繳林地1013公頃、野生動物2.3萬餘頭(只)、製品2021公斤、皮張230張;清理木材、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場所2549處,清理木材、野生動物加工經營場所3629處,檢查野生動物活動區域4233處;開展宣傳教育活動6765次,接收群眾舉報線索2360條,根據群眾舉報破獲案件1157起;累計出動森林公安民警8.8萬餘人次,林業執法人員4.8萬餘人次。 (記者 張興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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