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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紀檢部門嚴查教育系統違規違紀行為

2016-09-29 17: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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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呼和浩特9月29日電(記者 賈立君)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嚴厲查處教育系統違規違紀行為,公佈了多批案例,維護良好的教育氛圍。

近日,鄂爾多斯市紀委通報了10起教師違規違紀典型案例。其中,北京師範大學鄂爾多斯附屬學校高中部教師杜某,在擔任高二年級組長期間,收取教輔資料費、補課費56.5萬元,且將剩餘的25萬多元私存私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同時紀檢部門責令學校將所有不合理收費退還學生。

在此之前,呼和浩特市第四十中學原校長辛某,因違規向學生收取補課、資料等費用29.7萬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今年上半年,烏蘭察布市集寧區紀委處置教育系統問題線索31件。其中,集寧第一中學3名教師參與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有償補課,分別受到黨內警告和記過處分,並每人處以3000元罰款、3年內不得參與職稱評聘及評優晉級。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第九中學原校長劉某某,虛列開支套取學生伙食費155萬多元用於其他支出,受到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並被撤職降為一般幹部。

內蒙古各級紀檢部門針對教育系統在執紀、監督、問責等方面不缺位,除問責亂收費、有償補課之外,也嚴糾體罰學生等師德師風及其他違規違紀問題。其中,呼和浩特市鐵路第二中學黨總支書記賀某某與3名同事打麻將賭博,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或免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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