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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社團治理納入法制軌道

2016-09-30 07:38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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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220家社團被通報
山寨社團治理納入法制軌道

民政部日前公佈了第12批山寨社團、離岸社團名單,共有86家社團名列其中。記者注意到,截至9月份,已有1220家山寨社團、離岸社團被民政部公開通報,但其中僅有5家宣佈登出,不少組織的官網仍在繼續活動。

《經濟日報》記者注意到,出現在曝光名單中的山寨社團,大多數在名稱上與在民政部門登記的正規社團極其相似,只改動某幾個字,有些甚至與正規社團名稱完全相同。比如,在最新一批公佈的山寨社團名單中,“中國治理荒漠化基金會”與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居然重名,幾乎讓人難以分辨真偽。

此外,很多山寨社團的名字都冠以“中國”“國際”“全球”等高端字眼,比如“國際綠色經濟協會”“中國文學聯合協會”等。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在某省範圍內的協會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備案,方能成立合法的協會,如果冠以“中國”字頭的協會,則必須由民政部備案,否則就不具備合法性。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此前表示,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境內斂財,其手段包括發展會員、成立分會收取會費,發放牌照、搞評選頒獎活動收錢,搞行業培訓收費,有些甚至向企業敲詐勒索。

“中國科學家協會”是民政部今年3月份披露的首批“山寨社團”之一。該協會被曝光後,《經濟日報》記者曾第一時間電話詢問該協會的主管單位和註冊地,對方以暫時不便透露為由拒絕回答。時隔半年後,該網站仍然在活動。

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指出,之所以出現大量山寨社團被曝光後仍然繼續活動的現象,主要是由於目前對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的管理尚有一定難度。不少境外非政府組織曾被曝光有價格壟斷、招搖撞騙等違法行為,但政府部門因缺乏執法依據而無可奈何。即便山寨協會的斂財手段被識破,仍可以重新換個頭銜名稱繼續活動。

不過,隨著《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的管理也將有法可依,對於一些違反規定的社團,也可以依據法律給予相關的處罰和制裁。按照這一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不得從事或者資助營利性活動、政治活動。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應當依法登記設立代表機構。

有關專家表示,在健全法制方面,要儘快將境外非營利政府組織納入法律監管範疇,確保這些組織到境內開展活動,必須要經過許可或備案。在信息透明方面,要加強合法登記社會組織的信息公開,要讓社會公眾能夠方便快捷地查詢這個組織是真是假。此外,對現行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切實履行職責。同時,要暢通舉報渠道,形成政府部門綜合監管的合力,有力打擊這些組織的非法活動。(記者 韓秉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