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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推出科研項目管理改革5項新舉措

2016-09-30 07:59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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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放管服”改革為重點 為科研單位和人員“鬆綁”
我市推出科研項目管理改革5項新舉措

9月28日,市科委召開新聞發佈會稱,為貫徹落實市委四屆九次全會精神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文件精神,市科委日前出臺了《重慶市科研項目管理改革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以“放管服”改革為重點,著力推進科研項目管理改革,全面清理廢除科研管理全流程中妨礙創新活動的規定和做法,切實為科研單位和人員“鬆綁”,進一步提升科研項目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科研項目管理的本質是指導和規範科研人員參與創新活動,關注點應當放在科研項目的目標和績效上,但過去的管理方式偏重於對科研項目的實施過程和經費使用進行管理,管理得過緊過死,束縛了科研人員開展創新。”市科委副主任梁震説。

根據市委四屆九次全會精神及《意見》工作部署,市科委出臺的《方案》,按照“管住兩頭、放開中間”的思路改革科研項目管理。“管住兩頭”,是指強化科研項目的立項和驗收環節的管理,堅持科學立項,實行嚴格的目標驗收;“放開中間”,是指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和項目經費使用的管理權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

具體而言,《方案》包括了以下5項新舉措——

一是競爭立項。科研項目採取競爭立項,對基礎前沿研究項目,取消申報配額限制,擴大申報範圍。公益類項目全面實行網上“雙盲”評審,並擴大市外評審專家比例;市場類項目按競爭擇優形式,以市場為導向,依託行業龍頭企業、核心支撐企業和高端研發平臺等核心主體,以重大主題專項形式組織實施。推進科學公平立項,有利於體現能者多得,避免暗箱操作。

二是定額資助。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由政府購買專業機構的評估服務,事前合理確定財政經費資助額度,減少管理部門在經費配置上的自由裁量權;簡化項目申報經費預算編制,面上項目不再要求填報經費預算,重點項目只需填報經費概算;項目結題驗收不再以經費審計為前置條件,讓申報單位把更多精力用於開展科研活動,讓經費管理服從科研創新活動的需要。

三是注重績效。産業技術開發類科研項目注重提高研發績效,更多地採取以目標為導向的後補助方式支持,市級財政科技經費將加大對産業技術開發類科研項目和企業牽頭實施項目的支持力度,比例不低於財政科技經費的80%。産業技術開發類科研項目聚焦本市重點産業集群發展和戰略性新興産業培育的技術需求,主要由企業牽頭實施,鼓勵産學研協同創新。另外,基礎科學與前沿技術研究類項目主要由高校和科研院所牽頭實施,以面上項目為主,以地方培育苗子、爭取國家支持為主,圍繞産業發展基礎前沿關鍵問題和優勢學科發展方向開展研究,支持科研人員自由探索,在經費配置上實行事前資助。

四是支出放權。嚴格實行法人負責制,充分發揮項目承擔單位在科研項目實施和資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責任主體作用,將科研項目經費支出管理權下放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可按照本單位的科研和財經管理制度自行確定和調整政府資助經費的支出結構,不用再報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通過結題驗收的科研項目,其結余的科技經費不再收繳,由項目承擔單位按照相關管理制度自主安排用於開展相關科研工作。

五是第三方管理。從項目申報、立項評審、過程管理到結題驗收的項目管理全流程,均委託第三方機構管理具體事務,由第三方機構獨立完成對科研項目的評審、評價和過程監管,政府部門不再具體管理項目,而是將主要精力用於強化創新發展的戰略研究、規劃制定、監督管理和統籌協調。

“為確保科研項目管理改革的創新舉措落實到位,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還將強化相關監管措施。”梁震表示,比如強化信用管理,重點加強對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以及參與項目管理和實施的評審諮詢專家、第三方機構等4類主體的信用監管;推行項目管理信息公開,包括項目立項、資金配置、承擔主體、創新績效等信息,並接受社會監督。(記者 張亦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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