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重慶市集體合同條例》修訂

2016-09-30 08:48 來源: 重慶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9月29日,《重慶市集體合同條例(修訂草案)》提請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

市人大內司委主任委員李元鶴表示,集體合同制度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調整勞動關係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對於維護職工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具有重要作用。

據了解,現行《重慶市集體合同條例》于2006年3月起施行,條例實施以來,對引導和規範我市推行集體合同制度、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簽訂綜合性集體合同3.74萬份,覆蓋企業20.59萬家,覆蓋職工500.29萬人;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3.80萬份,覆蓋企業20.56萬家,覆蓋職工488.07萬人。兩個合同覆蓋率動態保持在90%以上,覆蓋職工700萬人。

李元鶴介紹,由於上位法的修改,中央對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建設也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對該條例進行修訂。

該條例的修訂原則,一是本著下位法與上位法一致的原則,二是堅持平等地保護職工方與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原則,三是將近年來我市推行集體合同制度中一些成功的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條款。

目前,《重慶市集體合同條例(修訂草案)》還在審議中。(記者 楊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