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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鄭州對部分區域實施住房限購

2016-10-02 08:51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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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鄭州市政府辦公廳發出關於在鄭州市部分區域實施住房限購的通知。

通知指出,將在鄭州市市內五區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高新區範圍內,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和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

通知所稱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在住房限購政策實施前已簽約的新建商品住房買賣聯機備案合同、已確認的存量住房買賣網簽合同,仍按原規定正常辦理。

通知要求,房地産開發企業和房地産經紀機構,不得向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出售住房。違反上述限購規定的,交易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房産交易確認手續,登記部門不予辦理不動産登記手續。

該通知自2016年10月2日起實施。(記者 徐建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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