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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出臺避災生態移民搬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2016-10-09 11:55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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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集中安置的每戶補助4.5萬元

●在農村分散安置的每戶補助3萬元

●將建立補助資金績效評價制度

日前,陜西省財政廳聯合省國土廳共同制定了《陜西省避災生態移民搬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從資金補助標準及分擔比例、資金申請及撥付、資金使用、監督檢查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

據悉,避災生態移民搬遷補助資金是指中省財政用於地災、洪災、生態和責任主體缺失的採煤塌陷區搬遷安置建房、集中安置點規劃設計紅線內基礎設施項目補助資金。補助資金按照“分類籌集、按量撥付、規範使用、強化監管”的原則,由省財政廳、省國土廳、省移民(脫貧)搬遷辦公室按照年度搬遷任務統籌安排使用。

有關資金補助標準及籌措渠道,《辦法》都作了詳細説明。選擇集中安置的,每戶補助4.5萬元;選擇高層、小高層和多層進行樓房化安置的,每戶再獎勵0.5萬元;在農村分散安置的,每戶補助3萬元;集中安置點規劃設計紅線內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每戶補助2萬元。資金籌措渠道,陜南地區包括中央財政資金,省、市、縣(區、市)財政資金,省級整合有關專項資金。關中、陜北地區包括省級扶貧資金,市、縣(區、市)財政資金,省級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收入安排的資金。

為了確保資金落實到位,我省將建立避災生態移民搬遷補助資金績效評價制度。市縣區每年3月底前對上一年度移民搬遷資金開展自我評價,形成年度自評報告,並將自評報告報送省財政廳、省國土廳。省財政廳、省國土廳、省移民(脫貧)搬遷辦將委託第三方對各市縣避災生態移民搬遷實施情況再進行評價,並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分配避災生態搬遷補助資金的重要依據。

《辦法》還要求各級移民(脫貧)搬遷辦公室要充分發揮避災生態移民搬遷信息化管理平臺作用,及時向社會公開避災生態移民搬遷補助資金的籌集、使用、兌付和管理信息,接受群眾監督。凡違反財經紀律的單位和個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記者 喬佳妮 通訊員 王秀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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