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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委出臺通知 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

2016-10-09 16:19 來源: 水利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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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水利部等部委聯合出臺通知
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要求,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促進招標投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聯合水利部等9個部門印發了《關於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誠實信用是招標投標活動的基本原則之一。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開展聯合懲戒,有利於規範招標投標活動中當事人的行為,促進招標投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有利於建立健全“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聯合懲戒機制,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利於維護司法權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全社會形成尊重司法,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有效應用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推動招標投標活動規範、高效、透明。

《通知》明確,聯合懲戒對象為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的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以及其他招標從業人員。查詢內容為失信被執行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失信被執行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生傚法律文件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執行依據的製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執行法院;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記載和公佈的不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其他事項。推送及查詢方式為,最高人民法院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推送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信用中國”網站,並負責及時更新;國家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各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共享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各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通過國家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共享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逐步實現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推送、接收、查詢、應用的自動化。

《通知》還提出了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採取限制措施。一是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活動,依法必須進行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應當在資質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處理方法和評價標準,在評標階段,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委員會應當查詢投標人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二是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的招標代理活動,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開展招標事宜的,應當查詢其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鼓勵優先選擇無失信記錄的招標代理機構;三是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的評標活動,依法建立的評標專家庫管理單位在對評標專家聘用審核及日常管理時,應當查詢有關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不得聘用失信被執行人為評標專家;四是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招標從業活動,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在聘用招標從業人員前,應當明確規定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處理辦法,查詢相關人員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的招標從業人員應當按照規定規定進行處理。

《通知》要求,有關單位要根據本《通知》,共同推動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開展聯合懲戒工作,建立相關單位和個人違法失信行為信用記錄,妥善保管失信被執行人信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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