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河北省調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

2016-10-09 20:44 來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軍區司令部下發《關於調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的通知》,從2016年起,大學生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由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資標準的110%提高到150%,

通知指出,農村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按照每戶每年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發;城鎮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按照每戶每年當地年最低工資標準計發。進藏和到新疆艱苦地區服役義務兵,其家庭優待金按照當地同類戶口性質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的150%計發。

大學生義務兵包括符合條件的高校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大學在校生和剛被錄取的新生的家庭優待金,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資標準的150%計發。進藏和到新疆艱苦地區服役的大學生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資標準的200%計發。

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于義務兵入伍次年7月底前發放到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實行一年一發。為保證此項措施落實到位,我省財政每年需增加支出1.9億元。 (記者 李麗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