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跨好“去杠桿”這道坎兒

2016-10-13 07:44 來源: 光明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年來,我國企業杠桿率高企,債務規模增長過快,債務負擔不斷加重。為有效防範和化解企業債務風險,國務院日前發佈《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及其附件《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

作為“三去一降一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五大任務之一,降低企業杠桿率是其中的主要內容。如何有效降低企業杠桿率?如何增強經濟中長期發展韌性?

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降杠桿

在當前國際經濟環境日趨複雜、我國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業經營困難加劇,一定程度上導致債務風險上升,並存在沿債務鏈、擔保鏈和産業鏈蔓延的風險隱患。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和國際清算銀行等機構估算,2015年年底我國經濟整體杠桿率在250%左右,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屬中等水平。但我國企業部門杠桿率水平明顯偏高,據估算在130%到160%之間。

《意見》提出,要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通過標本兼治、綜合施策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國家發改委宏觀院經濟所研究室副主任李世剛指出,一方面,我國已建立起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所有制結構更加多元化,銀行、企業均為利益獨立的市場主體,相互之間不再是計劃經濟時期“左兜右兜”的關係,客觀上不允許再採取行政性、政策性方式降杠桿;另一方面,當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較為完備,企業治理結構更加完善,資本市場更加成熟,已經具備開展市場化、法治化降杠桿的較好條件。

“《意見》從中短期內穩定和降低企業杠桿率及面向長期建立防範企業杠桿率過快過度上升的長效機制兩方面入手,力求通過綜合施策,實現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目標。”國家發改委宏觀院經濟所金融室主任王元指出,不同類型、不同狀態的企業可以自主選擇適當的途徑,實現杠桿率的降低。

政府不為債轉股損失“兜底”

市場化債轉股是降低企業杠桿率的重要舉措之一。針對有較好發展前景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可以有效降低企業杠桿率,幫助企業降本增效。

20世紀90年代末到21世紀初,針對國有銀行不良資産率高企和國有企業經營困難,我國曾實施過一輪政策性債轉股。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指出:“20世紀90年代的債轉股主要是政策性的債轉股,轉股企業、轉股的債權以及實施機構以政府為主確定,所涉及的資金也由政府籌集。而這次債轉股是市場化、法治化的債轉股,轉股的債權、轉股的價格、實施機構由市場主體自主協商確定,資金籌措也以市場化方式為主,各相關市場主體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享收益,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不提供‘免費的午餐’。”

“本輪債轉股是為了降低企業杠桿率和財務負擔,為企業爭取更好的發展空間。債轉股的債權範圍也包括正常貸款等,並非專門針對不良貸款。”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指出。

對於債轉股的實施對象,《指導意見》給出了政策邊界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尤其對於什麼樣的企業不能債轉股,《指導意見》強調了“四個禁止”:嚴禁已失去生存發展條件扭虧無望的“僵屍企業”、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有可能助長過剩産能擴張和增加庫存的企業、債權債務關係複雜且不明晰的企業實施債轉股。

“企業債轉股的需求很旺盛,但銀行出於風險控制和保護自身利益的考慮,在標的選擇上會選擇發展有前景的企業。”社科院金融所銀行室主任曾剛認為,從供需來看,此輪債轉股應該不會出現一哄而上的情況,且政府不承擔兜底責任,參與機構會相對謹慎。

因企施策穩妥推進

去杠桿是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後必須過的坎、爬的坡。過好這道坎兒需要各方政策的保駕護航。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指出,貨幣政策將繼續堅持穩健的基本取向,同時為降杠桿營造適宜的貨幣政策環境。

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表示,將實施一系列財稅新政支持企業降杠桿,包括允許以債轉股為目的轉讓單筆債權;對降杠桿和債轉股過程中交易環節實行稅收優惠;將對小微企業免徵的18項行政事業收費進一步擴大到所有企業和個人等。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五大任務是一個系統設計,各項任務之間有關聯互補作用。特別是去杠桿與去産能、去庫存工作密切相關,在選擇轉股目標企業時必須統籌兼顧。”中國建設銀行副行長龐秀生表示,推進市場化債轉股要平衡好企業降成本訴求和投資者合理回報要求,探索建立健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打破剛性兌付。

李世剛提出,去杠桿要因企施策,“對高杠桿企業要採取措施降杠桿,對杠桿率不高的企業、高成長性企業要確定合理的杠桿水平”;同時也要循序漸進,降得過快可能帶來新的風險,因此不可操之過急。(記者 溫 源)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