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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確保今冬明春空氣質量不下降

2016-10-14 10:50 來源: 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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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召開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控會
確保今冬明春空氣質量不下降

13日,自治區環保廳召開烏昌石、奎獨烏等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控動員會,針對突出的區域大氣環境問題,找準污染邊界,形成兵地間、城市間環境監管聯動機制,精準治霾,確保今冬明春環境空氣質量不下降。

據了解,為全面推進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區域內具備風光電清潔供暖建設條件的區域原則上不新批熱電聯産項目;實現重點區域煤炭消費總量零增長或負增長,加快推廣以電代煤、以電代柴、以電代氣,推進電鍋爐、電供暖、地源熱泵等基礎設施建設及風電清潔供暖示範項目實施;落實《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別限值的公告》要求,鋼鐵、石化、火電等行業和燃煤鍋爐嚴格執行重點行業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同時,狠抓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區域內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務的電廠應停産治理;嚴格落實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建立機動車環保管理信息平臺,重點區域內設定黃標車限行區域,鼓勵、引導黃標車和老舊車輛提前淘汰;從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國家第五階段車用燃油標準,重點區域內積極推進建設以綠色公交系統為主,出租車等其他交通方式為補充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在奎獨烏重點區域,推進徵收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工作;年底前要實現區域內兵地污染源在線監測數據共享。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我區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分三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確保今年10月至12月PM2.5濃度同比不上升,明年1月至4月PM2.5濃度恢復到2015年同期水平,2016年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同比不下降;第二階段,全面完成《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規定的各項任務,2017年底前通過國家“大氣十條”考核;第三階段,優化産業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PM2.5濃度下降任務,環境空氣質量得到較大提升。

目前,自治區環保廳已具備烏昌石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初步預報能力。為完善環境監管,環保廳協同相關部門在年底前將對我區各地落實《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情況和開展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考核,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將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彙報,並視情況進行通報、約談乃至限批。(記者 麗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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