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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清理工程建設保證金為企業“減負”

2016-10-14 19: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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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10月14日電(記者 陳健)記者14日從四川省政府辦公廳了解到,四川將對建築業企業在工程建設中需繳納的保證金進行全面清理,除依法依規設立的工程投標保證金、工程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以減輕企業負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川省政府辦公廳最近發出通知,要求各市州逐個項目、逐個企業進行清理,摸清本地區建築業企業在工程建設中應取消的保證金種類、涉及項目、收繳單位、收取金額等情況,以及保留的保證金中未按規定或合同約定返還的工程項目、收繳單位、應返還金額等情況。

據了解,對取消的保證金,四川要求各地抓緊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于2016年10月底前全部退還到位;同時,對過去出臺的有關政策文件進行規範,對於4項保證金之外擅自設立的其他各類保證金一律予以廢止。

對於保留的工程投標保證金、工程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四川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的繳納標準執行,不得擅自提高額度。對擅自增設新保證金項目,以及繼續收取已取消保證金的、擅自提高收取標準及數額的、不按時返還保證金的,四川將按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四川各地將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並向社會公佈,對投訴舉報事項逐一登記、認真查處,定期公佈查處結果,曝光違規收取保證金的典型案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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